近期头条文章必读:
线上线下费率趋向统一,条码、POS收单规则趋向统一
在5月10号我们在当天头条文章中说过我们的焦虑:
大家都知道微支正在疯狂的拓展线下商户,用线上支付的费率成本来做线下市场,而传统的收单机构却只能按照96费改规定的手续费和其对怼。线上费率成本远低于线下费率成本,这公平吗?哪里出了问题?线下银行卡收单有一套成熟的规则体系,这不行那不行,而线上直连导致实际上缺乏监管,自由玩耍的尺度远大于线下,这公平吗?哪里出了问题?这完全是不对等的市场竞争……
从某些方面说巨头拥有的支付牌照会发挥出神器效果,支付牌照的业务范围在互联网巨头公司的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资本支持的增幅下,能力被无限扩大!其“账户体系”无任何行业不可包容……。
在6月16号我们在当天头条文章里做过市场预测:
我们有理由预测未来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信用卡交易的手续费在所有场景中有可能会上升,我们再延伸下思考,是否未来针对“信用卡交易手续费”线上线下的手续费会统一?又或者微、支、银联等大家都统一执行96费改的规定:信用卡发卡行拿交易手续费的0.45%,作为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商户接受信用卡交易手续费成本中的一部分。(特殊行业除外)
如今微支都有很大规模的线下近场支付交易,其中“信用卡”交易手续费各方分成方式一直不为外人所知,但众所周知的是银联在手续费上根本竞争不过微支,但有一点很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早有规定:
第四条 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为客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应当执行银行卡业务相关监管规定和银行卡行业规范。
支付机构对特约商户的拓展与管理、业务与风险管理应当执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 号公布)等相关规定。
在27号的文章里我们说到
“与此同时在移动支付市场,也就是二维码支付市场下半年也会出现不可捉摸的变数,同样的线下场景,银联刷卡和微支二维码的费率差距如此之大,终归会有个说法;上个星期也就是21号,人行支付结算司领导约谈了支付宝、财付通公司副总裁以上负责人,主要针对的是近期他们推出的“春雨计划”和“绿洲计划”,商谈的内容主要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确保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防范支付风险。“
这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说法来了,并且更加透彻,内容更加直白并且意义重大,篇幅过长摘抄其中核心内容:
银行卡收单市场存在的问题
文 | 杨志宁 袁钢
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之后,收单业务套码套利空间进一步压缩,监管整治力度持续加大,收单机构整体合规经营意识和经营水平显著提升,银行卡收单市场规范化程度得到加强。在市场竞争压力下,收单机构逐渐从单一的收单服务商向综合支付服务提供商转型,收单市场活力得到有效释放。与此同时,收单市场仍然存在监管差异、线上线下价格多套价格体系并行、创新业务风险防控机制缺失等问题。
(一)监管政策的差异性在某种程度上有失公允
一是商业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之间的监管政策不统一。商业银行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多部门监管,合规经营要求较高;非银行支付机构主要由人民银行监管,两类收单机构的监管标准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和业务推广。比如,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监2号令)第七十四条规定,“收单银行不得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设置为特约商户的单位结算账户,已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除外”。因此商业银行无法满足批发市场摊位、个人商户以及无对公账户的非个体工商户等小微商户将结算资金结算至对私账户的需求,这部分商户主要由支付机构来发展收单业务。
二是部分创新业务未有明确监管要求。从事传统线下收单的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需要遵循《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拓展的商户须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许可,不能在线下拓展个人商户;而条码支付等新兴模式拓展实体特约商户和个人商户,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政策约束,在商户准入门槛以及费率标准方面可自行掌控,监管标准的缺失易导致非公平竞争。
(二)线下刷卡手续费价格体系仍存套利空间
2016年实施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在标准价格商户之外,仍然保留了公益类、优惠类和特殊计费类等非标准价格商户(以下简称“非标商户”),虽然对非标商户实行现场注册并采取白名单方式,但是客观上仍然存在一定套利空间,部分收单机构通过“大商户模式”甚至系统化变造交易的方式将标准商户变造非标商户获取不当利益。部分机构仍然利用优惠类、公益类和特殊计费标识进行套码,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
部分商业银行采取成本价模式拓展优质商户。商业银行因其发卡行优势,在收单市场比支付机构有优势,部分银行在部分地区甚至以收单成本价或者本行贷记卡封顶(房汽、批发分别采取60元、20元封顶)等低价方式大力拓展优质商户,或通过本代本手续费免收或者费用返还等方式大力拓展石化、保险等行业商户,导致支付机构以持续手续费补贴方式维持合作关系,形成恶性竞争。
(三)条码支付业务以低成本优势冲击传统收单业务
目前银行卡收单市场对线下实行政府指导价模式,线上实行市场化定价,仍然存在套利空间。部分收单机构利用线上成本优势发展实体商户导致传统收单机构商户流失。
传统线下收单业务与条码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之间存在套利空间。对于传统线下收单业务,监管部门规定对发卡行服务费和清算机构网络服务费实行上限管理,按照银联制定的价格标准,两项费用均按照上限进行扣收,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费率为0.35%,封顶13元,贷记卡发卡行服务费费率为0.45%且不封顶;对于条码支付等创新支付业务目前未有明确监管要求或行业标准,由发卡银行、收单机构两两协商确定发卡行服务费费率,部分议价能力较强的支付机构跟大部分发卡行议定的发卡行服务费费率在0.1%左右,其向收单机构或代理商收取的费率在0.2%-0.25%左右,其直接拓展的部分商户初期甚至实行零费率模式,显著低于线下刷卡交易成本。部分银行受条码支付业务冲击,商户流失较为严重,创新产品推广阻力较大。
(四)新型支付业务亟待规范管理
一是部分聚合支付服务商凭借自身掌握的商户资源与商业银行、收单机构开展竞争合作。部分聚合技术服务商在合作过程中,存在私自转接交易信息、截留存储商户信息等问题,涉嫌从事交易处理、资金结算等收单核心业务。二是对于条码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缺乏引导管理,各收单机构在商户准入、限额管理、交易监控、商户巡检方面做法各异,风险管控水平参差不齐,形成不同程度的风险暴露。三是新型支付业务缺乏有效的后续管理机制和损失赔付机制,收单市场业务创新集中在移动设备及APP端的应用,支付业务的信息安全及交易安全容易受到攻击,是否具有完善的小额免密支付保障机制、风险投诉处理机制、保险保障机制、系统实时风险控制模型是处理未来线上支付业务风险的关键。
相关建议
(一)推动建设更加公平公正的收单市场政策环境
在收单市场监管政策方面,建议下一步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出台有关政策,统一不同监管机构对于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的监管尺度和标准,营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在小微商户准入和资质审核方面,建议出台行业指引或监管细则,明确小微商户、个人商户的准入条件以及结算账户管理要求,适时修订《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根据市场发展实际和业务需要,补充完善管理内容,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二)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线上线下收单市场价格体系
在价格体系方面,条码支付等低成本收单方式迅速抢占线下市场,部分商业银行凭借同时从事发卡、收单两项业务的优势以较低价格营销优质商户,激活收单市场活力,但同时,对单一从事收单业务的收单机构带来较大压力,对于收单机构创新产品推广也形成一定阻力。建议一是通过窗口指导或行业协商等方式引导市场机构合理定价,理顺条码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的价格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杜绝大型互联网支付机构对于线下收单机构的“降维攻击”;二是在过渡期满两年后,按时取消对于线下优惠类商户的特殊价格,统一各行业费率,减少套利空间。
(三)加强对于聚合支付等创新业务的引导和管理
(四)加强行业风险信息共享,推进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手段在收单业务风险防控中的运用
(五)加大对于违规行为和无证经营机构监管整治力度
本篇文章部分摘自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众号;POS圈支付网整理编辑。